懷孕後辦結婚證和準生證要罰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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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懷孕後辦結婚證和準生證要罰款嗎?

懷孕後辦結婚證和準生證要罰款嗎

不需要罰款的。法律上有相關規定,滿足以下條件的男女雙方就可以去結婚,辦理登記手續: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3、沒有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符合條件的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滿足以上條件,雙方就可以一起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去的時候帶上以下材料:雙方的户口簿、身份證;自己沒有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準生證一般是在孕婦懷孕之後,就可以去辦理,最晚的時間應該是,在孩子出生之前,因為在醫院生產的孕婦,醫院是要求要有準生證,所以在生產之前辦理完畢就可以。各地區具體的辦理情況,還可以參考不同地區當地的相關政策。

二、辦理程序:

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

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三)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説明,説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沒有辦結婚證之前就懷孕的這件事情,只要男女雙方不對外宣揚誰也不知道,況且,民政局也不會因為女方已經懷孕了就不辦理結婚證了。像是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原本就有結婚的意向,只不過是因為孩子的到來把婚期提前了而已,對雙方以及孩子來説都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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