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內容一般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1W

合同主要條款,就是訂立合同時一般需要具備的內容,它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合同的內容一般有哪些

①合同標的。它指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對象,不同種類的合同,有不同的標的。另外在合同中必須對標的作出嚴格規定,且不可違反國家法律、政策規定。否則無效。

②數量和質量。這是對標的的具體化。其中數量約定應當按國家所規定的計量單位確定,質量的約定應當符合國家規定和標準化要求。

③價款或報酬。即指標的為貨物的合同中,需方向供方所支付的貨幣,以及標的為勞務的合同中,接受勞務方對提供方支付的報酬。

④履行期限。即合同當事人除遇不可抗力均應在規定期限內履行諾言,否則承擔違約責任。一般履行期限越具體越好。

⑤履行地點與方式。它指的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完成合同所規定義務的場所以及所採用的方式。

⑥違約責任。它指的是一旦合同當事人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要求履行合同義務,應當承擔的相應的後果,一般來説它分為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幾種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二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