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無效未生效的區別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一)認定前提不同

合同有效無效未生效的區別是什麼?

1)認定合同未生效的前提是合同已經依法成立,其效力只是由於某種原因尚未發生。譬如,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生效條件尚未成就,再如依法經過批准才生效的合同而未經批准。其原因可能是由於客觀情況變化致使有義務登記的一方故意不去報批,或者審批機關基於某種事實暫不予批准。

2)無效合同不存在已合法成立的前提,自簽訂時起即因合同主體或者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無效合同自始無效,絕對無效,對當事人不產生任何約束力。

二)條款效力不同

1)合同被認定未生效後,處於效力待定狀態,將來有可能生效,也有可能不生效。認定時合同實體條款雖不發生效力,但並不因此影響合同的報批條款的效力。

2)合同被確認無效後,除解決爭議的程序性條款有效外,其他條款自始無效,締約雙方回覆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

三)適用條件不同

1、認定合同未生效的條件是合同主體適格,內容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沒有法定無效情形。只是由於設定的合同生效條件尚未成就,或者依法該登記而未登記,導致合同未生效。

2、認定合同無效的條件是合同主體或者內容本身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範,首先是締約一方或者雙方無民事行為能力,包括締約方未取得特許行業資質而簽訂合同。其次是因內容違法而認定無效的合同,其中包括: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四)法律後果不同

1、合同被認定未生效後,客觀上沒有繼續履行的條件,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在合同可以繼續履行的情況下,法院可以判決相關當事人繼續履行相應義務,促使合同生效。

2、合同無效的後果是返還財產和賠償損失。如果在本次訴訟中當事人未請求返還財產、賠償損失,可以另尋法律途徑解決。認定合同無效後,法院還可以判令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並可以處以罰款、拘留。

其實合同無效合同未生效,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產生的法律後果卻是截然不同的,合同未生效的話有兩種法律後果,也有可能是無效合同,但也有可能是有效合同,因為有些合同簽字之後可能還得到國家有關部門辦理備案,合同才會正式生效。

日常生活中,如果是民事主體之間經過協商一致,對某一事項簽訂合同的話,此時是要及時的注意合同的效力問題的,合同成立的,並不一定代表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之後,也有可能因為違背社會的公序良俗而無效的,也就是合同作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