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租房租房合同要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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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租房租房合同要怎麼寫

一、 月租房租房合同怎麼寫

月租房合同要寫明以下內容:

1、租賃雙方的自然情況

寫明出租人(一般是甲方)、承租人(一般是乙方)的姓名、聯繫方式、身份證號碼等。聯繫方式包括他的電話、住址、工作單位等,便於對方找到他;身份證號碼是對該人身份的確認,所以不僅要查看他的身份證,寫下他的身份證號碼,還必須留有其身份證複印件。

2、房屋的位置

具體寫明該房屋的位置,在某某社區某某棟某某單元某某號,面積多少等。最好寫明房產證號(這也是承租方查看出租方是否擁有房屋產權的機會,省得上當受騙)。

3、租賃期限

這點很重要。一般來説,承租方需要租多長時間就寫多長時間,避免時間寫的過短,遭遇以後出租方漲價的情況。

4、租金

租房合同內租金細則需包括租金的數量、交付方式、交付時間等,一定注意寫清楚,是一年的租金還是一月的租金,大、小寫要規範;交付方式是現金還是轉賬?交付時間是在什麼時候?

5、押金

一般承租方都要給出租方一定數額的押金,防止對房屋設施的損壞。當然如果雙方非常信任和了解,這一條也可以不要。

6、責任義務

要具體寫明雙方應遵守的義務。如,出租方有保持房屋完好交付承租方使用的義務;承租方有按時交納使用期間的水電費、物管費、通信費,並不得損害房屋的義務等。

7、解決糾紛的途徑

即如果發生了糾紛,雙方約定是經仲裁還是法院起訴的途徑來解決。當然這一條也可以省略。

8、簽名

這一點看似很簡單,其實非常重要。很多合同的內容是打印的,但簽名必須要手寫,而且一定要自己親自寫,防止以後賴賬。當然如果能在簽名處再按上手印就更好了。

9、合同生效時間

合同簽好後,前期事項都履行完結了(如,看過房子、交付了押金、房租等),即可以實際交付房屋,租賃合同正式生效。

二、 房屋租賃合同期限最長是多久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未約定租賃期限的,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而未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均不得超過20年。

出租人有權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明確租賃期限,並在租賃期滿後,收回房屋。承租人有義務在房屋租賃期滿後返還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繼續租用原租賃的房屋,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前3個月提出,並徵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出租人應當按照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限將租賃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並保證租賃合同期內承租人的正當使用。出租人在租賃合同期滿前需要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徵得承租人同意,並賠償承租人的損失。未規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應當准許,承租人有條件搬遷的,應當責令搬遷;如承租人搬遷確有困難的,可給予一定期限讓其找房或騰退部分房屋。

月租房合同要寫明的要素主要有租賃雙方的情況、房屋位置、租賃期限、租金、押金、責任義務、解決糾紛途徑、雙方簽名等。租房要明白對方是否是房屋實權人,同時要根據自己經濟能力量力而行。而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是不能超過二十年的,超過二十年的部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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