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內容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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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內容有什麼?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內容有什麼?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一)約首,這是指合同的序言部分,其中包括合同的名稱、訂約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和地址(要求寫明全稱)。另外,在合同序言部分常常寫明雙方訂立合同的意願和執行合同的意願以及執行合同的保證等內容。

(二)正文,這是合同的主體部分,具體列明各項交易的條件或條款,通常有品名、品質規格、數量、單價、包裝、交貨時間與地點,運輸與保險條件,支付方式以及商品檢驗,異議與索賠,不可抗力和仲裁等條款。

這些條款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為避免簽訂合同後買賣雙方發生爭執,應把這些條款規定的準確、詳細而嚴密。

(三)約尾,這是合同本文後的結尾部分,在該部分一般列明合同的份數、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訂約的時間和地點及生效的時間。

二、無效合同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1、折價補償。折價補償是在因無效合同所取得的對方當事人人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按照所取得的財產的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方式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補償的責任形式。

2、賠償損失。當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後,如果由於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貪任。此種損害賠償責任應具備以下構成要件:

(1)有損害事實存在。

(2)賠償義務人具有過錯。這是損害賠償的重要要件。

(3)過錯行為與遭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係。

3、非民事性後果。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後,除發生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民事性法律後果外,在特殊情況下還發生非民事性後果。

合同被認定為無效時,需要返還財產,折價賠償,損失賠償,承擔非民事性後果。由於無效合同導致對方當事人的財產不能返還或沒有必要返還時,應該折成現金,賠償給受損失一方。由於一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時,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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