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民事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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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程序步驟:
1、原告向法院提交訴狀及相應的證據,並按法院規定預交案件受理費。
2、法院受理後,將原告的訴狀及證據材料送達被告。
3、被告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提供證據,法院再將被告的證據向原告送達。
4、法院擇期通知雙方開庭審理,並進行調解或判決。
5、一方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在上訴,由二審法院重新審理並調解或判決。
6、對方不按生效調解或判決履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請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人民法院應當在審理前的準備階段確定當事人的舉證期限。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並經人民法院准許。
人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於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於十日。
舉證期限屆滿後,當事人對已經提供的證據,申請提供反駁證據或者對證據來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進行補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確定舉證期限,該期限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當事人申請延長舉證期限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適當延長舉證期限,並通知其他當事人。延長的舉證期限適用於其他當事人。
申請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許,並通知申請人。
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説明理由,必要時可以要求其提供相應的證據。
當事人因客觀原因逾期提供證據,或者對方當事人對逾期提供證據未提出異議的,視為未逾期。
單一合同發生糾紛的時候可以選擇進行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了的話,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進行處理,訴訟的基本程序,首先是需要提交訴訟狀,在法院決定受理案件以後,會通知雙方提交相關的資料,然後等待開庭審理,最後就是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