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合同到期終止協議的格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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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當中的任何交易合同到期以後,雙方如果決定還要繼續合作的話,肯定要續簽的。與之相反的就是如果雙方在合同到期以後,決定不再繼續進行合作的話,為了規避相關的法律風險,最好還是重新簽訂一份合同終止協議。為了方便大家瞭解合同終止協議的格式,小編要為大家介紹的是超市合同到期終止協議的格式是什麼?

超市合同到期終止協議的格式是什麼

一、超市合同到期終止協議的格式是什麼?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號________合同,現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合同於___ 年___月____日予以終止,不再履行,且因合同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互不追究。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蓋章) 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二、合同到期是否自動解除?

1、我國法律沒有規定自動解除合同;

2、合同到期如果繼續履行的情況下,不會自動解除;

3、如果合同到期不續簽或不繼續履行的情況下,是合同終止而不是解除

三、籤合同注意事項

1、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資格

合 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籤訂合同的雙方都必須具有簽約資格。否則,即使簽訂合同,也是無效的合同。在簽約時,要調查對方的信資情況,應該 要求當事人相互提供有關法律文件,證明其合法資格。一般來講,重要的談判、簽約人應是董事長或總經理。有時,雖具體業務談判,出現簽約的不是上述人員,但 也要檢查簽約人的資格。如瞭解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證明,常見的有授權書、委託書等。瞭解對方的合法身分和權限範圍,以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和有 效性。

審查對方當事人的簽約資格,一定要嚴肅認真,切不能草率從事。實行改革開放政 策以來,我國對外貿易迅速擴大。但是,在與外商、港商談判時,由於盲目輕信對方,草率簽訂合同,以致吃虧受騙的現象屢有發生。有些單位為了急於引進、輸 出,僅憑熟人介紹,不進行任何信資調查,就簽訂數額巨大的合同,結果給企業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所以,進行信資調查,瞭解對方的企業信譽及其行為能力和責 任能力是十分重要的。此外,不要輕易相信對方的名片,名片不能代替證書,有的人名片關銜很大,實際上是空的。還有,與外國公司找交道,不要只看母公司的信 譽和資產情況,實際上母公司對子公司是不負連帶責任的。

2、合同要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

許 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等於為雙方解除了應負的責任,架空了合同或削 減了合同的約束力,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合同條款寫得十分含糊籠統,即使是規定了雙方各自的責任、義務,但如果合同條款不明確,也無法追究違約者的責任。 例如,我國南方某一城市與港商簽訂了一個出售礦渣的合同。合同中只明確港商可以每天拉一車,時間一個月。由於沒有明確提貨車的型號,結果對方拉貨的車越來 越大,我方明知吃虧,卻也無可奈何。

合同文字如果含糊不清,模稜兩兩,在執行過程中,往往爭議紛紛,扯皮不斷,甚至遺禍無窮。例如,某一合同中有這樣一條:“合同生效後不得超過 45天,乙方應向甲方繳納××萬美元的履約保證金。……超過兩個月如未能如期繳納,則合同自動失效。”這裏“兩個月”究竟從哪一天開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開始算起?還是合同生效45天以後算起,寫得不明確。

此 外,對合同中的一些關鍵詞句,一定要謹慎推敲,不能含糊遷就,有時僅一字之差,卻“失之千里”。例如,福建某企業在與外商談判合同履行保證書時,外商要求 寫上“在發生受方取損失補償時,要先取得供方認可。”為保留或取消“認可”兩字,雙方展開了辯論,僵持了兩天,最後我方以理服人使外商放棄了 “認可”要求。因為,如果我方同意保留“認可”這一條,則供方銀行的《履約保證書》就失去了任何意義。如供方不認可,出具《履約保證書》的銀行就可以不受 理受方索賠的要求。《履約保證書》只不過是一紙空文,成了騙取信任的一種形式。

3、合同中的條款具體詳細、協調一致

合同條款太籠統也不利於合同的履行。例如,某化肥廠從日本引進一套化肥設備,合同有這樣一條:“

某管線採用不鏽鋼材料“。沒有具體指明管線應包括閥門、彎管、接頭等。結果,在合同履行中,日方認為管線只指管子,我方則認為包括其它,但由於合同沒能寫明,也無從交涉,幹吃啞巴虧。

同 時,也應注意合同中的條款不能重複,更不能前後出現矛盾。例如,我一企業與外商簽訂了一份合同,在價格條款中有這樣一條規定:“上述價格包括賣方裝到船艙 的一切費用。”而在交貨條款中卻又出現了這樣的規定:“買方負擔裝船費用的1/2,憑賣方費用單據支付。”這種前後矛盾的現象,最容易被人鑽空子。

只需要在合同當中交代清楚雙方因為什麼原因而終止合作關係的,在雙方簽訂合同終止協議以後,代表着雙方的合作關係就此解散。所以一般合同到期以後,不管是繼續合作或者是解除合作,在到期以後都要及時的處理一下相關事項,避免產生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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