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法院降低合同違約金申請書需載明哪些基本內容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一、請求法院降低合同違約金申請書需載明哪些基本內容?
請求法院降低合同違約金的,需要遞交起訴狀,起訴狀應載明以下基本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合同違約金爭議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三、合同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存在違約行為;
2、當事人存在主觀過錯;
3、造成了損失;
4、違約行為與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事實上,如果民事合同合法有效,正常情況下,應該執行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標準,請求法院適當降低違約金的前提條件是,有證據證明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實際損失。不過,合同的違約金標準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協商確定,法律並沒有統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