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合同不成立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6.48K
股權轉讓合同不成立怎麼辦?

一、股權轉讓合同不成立怎麼辦

可以重新的簽訂合同,如果是因為合同本身的類屬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之下,再次簽訂合同的時候就需要注意內容,不能夠違反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的,這是屬於非常明確的。

轉讓股份合同不成立可以重新的簽訂合同,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可見,返還財產(折價補償)與賠償損失乃股權轉讓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撤銷之後的主要處理措施。

就返還財產而言,無論是轉讓方,還是受讓方,都應將其從對方取得的財產予以返還,從而將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恢復到無效合同締結前的原狀。就受讓方而言,其有義務將其依據無效或被撤銷的股權轉讓合同所取得的股權返還給轉讓方。公司有義務協助轉讓方辦理股權迴轉的相關手續(如修改章程、變更股東名冊、前往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二、股權轉讓需要什麼手續

1、到原登記機構領取並填寫變更登記申請表;

2、提交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章程等材料;

3、審核材料;

4、符合變更登記條件的,完成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公司應當依照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自改變姓名或者名稱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股權轉讓合同不成立是可以重新簽訂合同的。進行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時,需要先到原登記單位領取變更登記申請表,填寫相關的信息,提交股權轉讓協議書,公司的章程等相關材料,等候工商部門的審核,審核無誤後,會為其辦理股權轉讓變更登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