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訴訟時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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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勞動合同糾紛訴訟時限是多久?

勞動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一年,就説説在自己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時候,就開始計算時間。建議大家要抓緊辦理,以免時間逾期了,那麼到最後人民法院是不進行受理的。時間逾期,即便有多充分的證據,都會跟此案件説拜拜了。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勞動糾紛的解決方式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進行協商。

2、勞動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就勞動糾紛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勞動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將糾紛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

4、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勞動合同糾紛的管轄地確定

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均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同一裁決,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併案審理,雙方當事人互為原告和被告。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撤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另一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繼續審理。當事人雙方就同一仲裁裁決分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後受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將案件移送給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在日常生活中,與用人單位發生糾紛的時候,如果事情不是很大的情況下,建議雙方私下先進行商議,畢竟走仲裁,都是會有記錄的,不管是仲裁贏了還是輸了,總歸對公司來説都是稍微有一些影響的,對個人影響也很大,畢竟每個公司都不想找跟公司仲裁過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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