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與無效勞動合同的內容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勞動合同是可以約束合同雙方權利與義務法律型文件,同時可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讓勞動者在權益被侵害的時候不會沒有法律依據;而無效勞動合同,是指當事人雖然簽訂,但是國家不承認其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與無效勞動合同的內容是什麼?

1、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包含兩層意思。

一是勞動合同應當依法訂立,即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是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者違反合同的規定,都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無效勞動合同

無效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雖經過當事人雙方同意訂立,但因勞動合同條款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無效勞動合同分為全部無效和部分無效兩種。

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無效勞動合同的表現形式為: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2)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如果訂立勞動合同時,當事人一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有意製造假象欺騙對方,致使另一方上當受騙,造成與實際情況不符的認識和判斷,從而同意訂立的勞動合同,則屬於採取欺詐手段訂立的合同。威脅手段,指當事人一方用可能實現的危害對方人身或財產安全的行為相要挾,迫使對方違背意願而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無論是採取欺詐手段還是威脅手段,所訂立的勞動合同都違背了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它的後果是侵犯了一方當事人的權益,因而這種勞動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部分無效勞動合同是指,其部分條款無效的合同。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引起無效的原因大體有以下幾種:

1.合同主體不合格。如受僱一方提供了假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

2.合同內容不合法,即勞動合同有悖法律、法規及善良風俗,或是損害了國家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如約定製造冰毒、假鈔等。內容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3.意思表示不真實。勞動合同是雙方合意的產物,應該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違背一方的真實意願,因而是無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這是指勞動合同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也未實際履行主要義務,或者依法或應當事人要求應當鑑證的勞動合同沒有鑑證等。在一般情況下,只要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後,就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以上就是關於勞動合同法律效力與無效合同的相關法律知識,勞動合同應當依法訂立,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違反合同就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而無效合同是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勞動合同,具體的無效情形還需要進行相關的認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