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承包合同的內容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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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運承包合同的內容有什麼

客運承包合同的內容有什麼

甲方:某某

乙方:某某

第一條本着兼顧國家、企業、個人三者關係的原則,依照國家政策、法規、法律等規定,結合甲方制定管理辦法、規章制度,雙方在平等互利、等價有償,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同意由乙方租賃承包經營客運路線,並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提供空調豪華座大客車。共2輛,車輛牌照為12345,某某給乙方全額風險抵押租賃承包經營與某某對開,直達快客車線。

第三條乙方因資金有一定困難不能一次性進行交清承包車輛風險抵押金,經甲方同意可分期付款,計收利息,乙方按期償還本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計息。)

第四條線路租賃承包時間為2年,即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線路租賃承包期滿,經雙方協商可續簽下一期承包合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續延承包。)

第五條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線路承包金1234元,甲方為了優惠專線承包經營,在承包期前二個月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金1234元。

第六條輛折舊租賃承包期間,車輛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只享有使用經營管理權,車輛折舊承包全額風險抵押金繳清後,甲方可按每輛車123元優惠價轉讓給乙方。

第七條車輛折舊租賃期間或車輛折舊期滿,直至車輛報廢,車輛的牌照、行駛證、道路運輸證永屬甲方所有;線路租賃期,線路的所有權,線路證、卡的所有權永屬甲方,乙方不得損壞和遺失。

第八條在租賃承包期間內,原則上不許轉讓承包,乙方因某些特殊情況需要對車輛轉讓承包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清理一切債務後,向甲方繳納轉讓手續費123元/台,方可簽訂轉讓合同

假若乙方資金暫有缺口,可用參股形式吸收部分外來資金,由乙方嚴格把關,與實際出資人簽訂參股合同。如果發現內部員工弄虛作假,以自己名義代人簽訂假參股合同(非本人出資),從中坐收牟利的情況。乙方有權取消投資人蔘股權,其投入股金及股權自動讓出,股金一年以後連本帶息退回實際投股人(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標準)。乙方除對假參股人所得中介費、代勞費等全部沒收外,還將處以所得總額一倍的罰款(所有沒收款項和罰金全部上繳甲方)。

第九條甲、乙雙方必須按公司有關規章,管理制度履行義務和承擔責任。

第十條原有租賃承包至某線營運且尚未到承包期的部分普通型車輛,其車主若同意參與直達快客車專線投資的,可投資合股經營。不願意投資合股經營的,由乙方折價收回車輛,但在不保留上下客站場的原則通過下,車主基願意繼續營運的,其產值、管理費在原標準基礎上降為1234元/月。凡願意過户遷出的,可遷出,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為乙方發車站點提供專窗售票,專位停車上客,積極為乙方配載,甲方在乙方總營收中收取10%的勞務費(電腦售票費每票收取0.20元)

甲方:某某

乙方: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二、《民法典》的承攬合同有哪些規定?

根據《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條 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複製、測試、檢驗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條 承攬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第七百七十二條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的承攬合同定義和承攬主要類型的規定有承攬合同指的承攬人為定作人提供加工、定作、檢測服務所簽訂的有關合同。同時承攬的主要類型有技術型以及勞動型,通過提供製作服務來獲得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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