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補辦規定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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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方協議補辦規定內容是什麼?

三方協議補辦規定內容是什麼?

三方協議補辦規定內容是可以通過用人單位方面來進行補辦,三方協議就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一種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學校和用人單位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的户籍檔案和五險一金等系列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之時(即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是《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之後自行終止的。

三方協議還沒有籤就丟了,是沒有影響的,可以找學校再找一份回來的。雖然在學校可以補辦,但比較費事,千萬別拿別人的複印或者用別人的協議,因為協議上面都有固定的編號的,到學校的就業辦去諮詢下。最好是知道你自己的編號,這樣才方便補辦。

如果是簽過了就業協議,自己保留的那份丟了,基本上沒有關係,今後比如轉正定級什麼的只要去人才市場或者人才中心憑身份證就能調閲相關資料的。也可以寫個證明,説明自己丟了,然後到人才市場讓他們複印一份,蓋個章,和原來自己那份是等效的。

協議主要是在產生糾紛時派上用場(三方協議還會被用來應對就業率考評),需要找出三方協議來主張權利的糾紛很少,所以首先不用太過擔心。再説如何預防風險,儘早聯繫學校要一份校方保存的協議的複印件,通讀並且弄懂協議條款,知道有哪些權利可以行使,也要注意自己有哪些義務需要履行。日後如果發生糾紛,需要用到三方協議,可以拿出複印件,對方一般不會否認協議的存在。如果要是主張複印件存在偽造部分,那就是有責任拿出他們保存的協議原件來證偽複印件。

二、畢業生三方協議毀約規定是什麼?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户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而如果學生簽訂三方協議之後想要重新籤工作,則需要先毀約才能夠簽訂新的三方協議,辦理違約的手續基本是這樣的:

1、跟企業聯繫,依據就業協議的約定,交付違約金,如果沒有違約金更好。

2、公司出具解約函,這個解約函是學校要用的,用來給發新的就業協議。

3、把解約函交付學校,然後學校給新的就業協議。接下來就可以和新單位簽訂三方協議了。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對於很多的普通高校的畢業生來説,是可以簽訂三方協議的。在簽訂三方協議之後,是需要保留好三方協議書的,否則的話是會發生一些糾紛,沒有辦法來維護自身的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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