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買的手機 - 不想要了需要賠錢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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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手機通過分期的方式已經是現在很多的年輕人很喜歡的方式,一下子拿一筆錢去買對於年輕人來説還是有很大的經濟壓力,但是分期買手機還是容易出問題,比如説,分期買的手機出了問題,又或者是沒有足夠的錢還,手機不想要了,這種情況下還需不需要賠錢給商家?

分期買的手機,不想要了需要賠錢麼?

      事實上,不想要手機了就意味着不繼續履行和商家的分期付款的合同,要根據具體導致買家不再繼續想購買的原因來看是不是否需要賠錢。

      一是手機的質量出現問題造成了買家不想繼續購買

      現在我們購買電子產品還是會有風險,如果不試用可能就不容易辨別好壞,分期買的的手機也是這樣,特別是沒錢的情況下,必須要分期買二手的手機,出現問題的可能性就更大了。買回手機以後,如果手機有嚴重的問題,比如説是通話五分鐘以後,就不停地發熱,甚至是發熱兩小時以上或者是根本沒有辦法上網的,這些都違背了買方買手機的初衷,連打電話和上網都能的手機也算不上是手機了。

      這個時候,買方要求退回手機,不在繼續按照合同的約定執行的,也不違約,更不用賠錢了。手機要是有嚴重的質量問題就是典型的賣方違約了,還讓買方購買手機的目的不能夠正常的實現,買方是能夠解除合同的。

      當然,手機肯定是被買方使用了,解除合同以後,賣家也可以要求買方適當的支付使用費。

      二是買方自己的原因不願意繼續支付手機的價款

      分期付款以後,可能突然不喜歡這款手機了,有可能是不好使用,又或者沒有錢繼續支付等情況都可能讓買家不想買手機了。如果賣方沒有錯誤的,因為買方的原因不要手機的,當然需要買方賠錢。

      賠錢説白了就是違約金,要是法律上沒有規定或者是合同已經約定好的情況下,買方如果不想要手機就明顯違約了,就要擔負違約的責任,通常違約金就是用來承擔違約責任的。

      最後,在生活中我們越來越習慣於分期購買,但是分期購買還是會有很多的麻煩,比如是在分期的過程突然不想購買了,這種情況下最好先找買家進行協商,協商可以解決好的最好,如果協商還是不能解決的,又涉及到很高的違約金的,建議走法律途徑積極的維護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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