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贈與合同的格式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8W

遺產贈與合同的格式是怎樣的

一、遺產贈與合同的格式是怎樣的?

遺產贈與合同(簡單版)

甲方(遺贈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送達地址: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送達地址:

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在甲方死亡後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的證明為:。

第二條 乙方應於每月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元,醫療補助費元。

第三條 乙方應當在甲方去世後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接受遺贈。本合同所涉遺贈財產作為甲方遺產,按法定繼承程序處理。

第四條 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分本合同所涉遺贈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該財產損壞或者贈與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五條 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付。如果連續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遺囑繼承與遺贈的區別是什麼?

遺囑繼承、遺贈雖都是公民按照個人的意志自由處分自己遺產的法律行為,但遺贈與遺囑繼承又有顯著的區別:

(1)權利主體範圍不同。遺囑繼承中接受遺囑繼承權的主體只能是法定繼承人範圍以內的人;接受遺贈權的主體只能是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2)關於接受、放棄權利的規定不同。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在繼承開始後遺產處理前作出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放棄受遺贈的明確的意思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3)應否承擔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義務不同。遺囑繼承人既有依遺囑繼承遺產的權利,又承擔在遺產實際價值範圍內清償被繼承人債務的義務;受遺贈人只享有接受遺贈財產的權利,不承擔清償債務的義務。

(4)取得遺產的方式不同。遺囑繼承人有權直接參與遺產的分配;受遺贈人無權直接參與遺產分配,而只能從遺囑執行人或遺囑繼承人、法定繼承人處取得遺產。

遺贈跟遺贈扶養協議還是有區別的,如果是遺贈,遺贈不屬於合同,因為遺贈也是單方法律行為,決定把遺產贈送給哪些人的,不需要跟受贈人進行協商,遺贈扶養協議的話,內容得跟撫養人協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