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合同簽署了就生效了
一、是不是合同簽署了就生效了
根據《合同法》,合同的生效可以有以下四種情況:
1、依法成立無約定的,成立即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這是合同生效時間的一般規定,即如果沒有法律的特別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合同成立的時間就是合同生效的時間。
所謂依法成立,是要注意合同生效的條件:
(1)主體合格,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
2、依法成立,有約定,從約定。
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的,以約定為準。
3、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如根據需要批准的合同、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記時生效。
4、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在所附條件成就時生效。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
合同生效要件是判斷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標準。《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必須具備正確理解自己的行為性質和後果、獨立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所謂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地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合同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
4、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我國法律承認當事人可以依法選擇合同的形式。但是,如果法律對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殊規定,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規定。有一些合同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在簽訂書面合同後還必須登記,方為有效。
合同簽署一般是指當事人均在合同中籤名或者蓋章了,對於大部分的合同來講,完成了該操作之後,其實合同會成立,而同時也是生效的。但實際上,針對一些不同的合同,即使合同簽署了也成立了,但並不一定就是生效的。因為有些合同必須要辦理批准、登記手續,才能生效,而有些則是需要在約定的條件達成之後才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