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是什麼 - 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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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高校在大學生畢業時都要求其填寫《就業協議書》。那麼,《就業協議書》是什麼呢?許多大學生因為不瞭解其作用所以不進行填寫,結果對日後的工作產生了不良影響。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就業協議書是什麼,本站小編特意為您蒐集瞭如下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就業協議書是什麼,有什麼用?

一、什麼是《就業協議書》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户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就業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繫的不同階段:

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説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不作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製作長條章加蓋)學校的聯繫電話、郵箱、郵寄地址及相關意見等信息。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5、現實中就業協議存在的尷尬現象,必須先簽訂就業協議,學校才發畢業證的現象(不籤三方,不發畢業證)。這樣,就業協議不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而是未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

二、就業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就業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繫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户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5)其他補充協議。

(二)就業協議協議包括

由甲方(用人單位)和乙方(高校畢業生),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介紹情況,經瞭解,同意接受乙方,並負責有關接受手續。

(2) 乙方應如實向甲方介紹情況,同意到甲方工作,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乙雙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明確,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5)雙方中有一方要變動協議,須提前一個月徵得對方的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

(6)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別由甲方、乙方和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留存,複印件無效。

(7)就業協議書由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或高等學校印製,由高等學校統一發放給畢業生。

三、就業協議的注意事項

須注意的是學校同意蓋章這一步一定要最後執行以保護學生的權益高校畢業生就業必須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簽署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各執一份。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或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

(一)畢業生 和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

(二)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蓋章。

(三)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署協議書起的15天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

(四)學校同意蓋章,並及時將意見反饋用人單位;採用欺騙等手段簽署的就業協議書無效,並由欺騙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畢業生如需調整就業單位,在本市、縣、區範圍內的,由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跨地區,由兩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從市、縣、區調整到省級、中直單位,或從省級、中直單位調整到市、縣、區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整就業去向,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每位畢業生只允許調整一次就業單位。

1、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2、畢業生辦理就業調整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1) 原就業報到證。

(2)以前已落實就業單位的,須出具原就業單位同意解除協議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書面意見。

(3)現已落實單位的,須出具與就業單位簽訂的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就業協議書,或是就業單位出具的,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審核同意的書面接收意見。

3、已落實單位的畢業生如落實新用人單位,可憑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和解除協議證明,向招生就業辦申請換髮新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允許換1次),改派由學生自行到省教育廳簽發新的就業報到證。

(六)各類證件遺失怎麼辦?

畢業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學位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户口遷移證遺失:向發證户籍中心掛失,並補辦。

就業協議書遺失:登報申明作廢,攜帶報紙及系審核同意的書面材料到招生就業辦補辦。(指已簽好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請於就近的報刊登報聲明作廢,隨帶報紙經所在系負責大學生就業工作的老師簽署意見,至招生就業辦,招生就業辦審核同意後,予以補發。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註明“該生原件已遺失,此份為遺失補辦件”,以示有別於正式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謊報遺失《就業協議書》,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校規校紀處分。

綜上所述,就業協議是什麼這個問題已經得出了答案:就業協議就是大家所熟知的三方協議。它對您的檔案寄送,身份管理和學校的統計工作影響較大。小編提醒您,您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仔細閲讀關於雙方權利義務(尤其是涉及違約金)的相關規定。若是因為就業協議產生糾紛,您還可以尋求學校就業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的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濮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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