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幼兒園合同單方面毀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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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簽訂幼兒園合同單方面毀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簽訂幼兒園合同單方面毀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只要用人單位沒有跟勞動者支付教育經費,那麼勞動者辭職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教育經費。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規定如下:

1、勞動者應該支付的違約金

(1)專項培訓費用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注意: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但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也就是説,公司對勞動者提供了培訓,勞動者在服務期內辭職不幹,只需要向公司賠償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違反競業限制規定產生的違約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是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簡單的説,如果勞動者在未與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或者解除後兩年內去了其他相同工作性質的公司工作,這就視為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勞動者需要向公司支付違約金。但是,違約金數額按雙方合同約定,法律無規定。

(3)注意事項

除了上述的兩種違約金之外,公司不能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2、勞動者應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1)專項培訓費用計算

違約金=(培訓費用÷服務期)-(已經履行服務期需付的均攤培訓費)

比如:乙公司對甲培訓了三個月,培訓費用為六千元,約定服務期兩年,甲工作了一年後辭職。那麼先計算出甲每年需要均攤的培訓費是三千元,然後甲還有1年的服務期未履行,所以甲最終應該支付的違約金不超過三千元。

(2)違反競業限制規定產生的違約金計算

按照雙方合同約定計算違約金。

拒不執行判定裁決案件是公訴案件也是自訴案件,並且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訴訟時效是十年,就是在十年之內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維權的,但是如果超過十年那麼人民法院是不進行受理案件的,建議大家儘早起訴儘早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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