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租合同的法律效力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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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2、如果出租人同意轉租,則視為出租人對轉租合同的追認,那麼轉租合同自始有效;
3、如果出租人明確表示不同意轉租,則出租人有權解除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解除該合同的,轉租合同被撤銷,自始無效。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716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房屋轉租合同的法律效力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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