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同毀約合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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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簽了合同毀約合同怎麼辦?

簽了合同毀約合同怎麼辦

支付違約金,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民法典》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度六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知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二、哪些合同可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2、顯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詐訂立的合同;

4、因脅迫訂立的合同;

5、乘人之危的合同;

6、效力未定的合同

三、合同違約金標準怎麼確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説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除非這份合同是無效合同或者屬於可以被撤銷的合同,不然,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合同根本就不能違約,但合同毀約是民事糾紛,所以,不可能因為合同毀約就去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有合同的情況下完全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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