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毀約合同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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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運輸毀約合同怎麼賠償?

運輸毀約合同怎麼賠償?

1、依據當事人是否有約定違約金,分為約定賠償和法定賠償

約定賠償包括兩種情形:當事人在合同約定賠償的條款,另一種是合同沒有約定,但合同成立後達成賠償的協議。

2、約定賠償

指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預先約定一方違約產生的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或向對方支付一定的金錢。

由於損失的範圍在合同訂立時難以確定,因此,當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約定賠償的計算辦法,而不宜約定一個固定的賠償數額。

賠償可以用金錢貨幣形式確定,也可以用非金錢方式確定。

3、法定賠償

指在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時,按照法律規定的辦法計算賠償額進行賠償。

這裏所説的法律,既包括民法典,也包括有關合同違約賠償的其他法律法規規定。

法定賠償方法一般是在當事人沒有事先約定賠償或者違約金的情況下運用。

在法定情況下,法律不僅規定了違約賠償的條件、範圍,也規定了賠償的計算辦法等。

尤其應當注意的是,在當事人沒有約定賠償的情況下,有些法律還規定了賠償限額,主要是對運輸合同中承運人規定了最高賠償限額。

對超過這一限額的,違約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合同違約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1、單方違約

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的規定,所謂預期違約,以稱先期違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的行為。預期違約的實質是種毀約行為,分為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兩種。所謂明示毀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到來之前,明確、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違約廣播這種毀約心思表示既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所謂默示毀約,是指當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來之前,根據對方當事人的行為表現而預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其構成條件為:

(1)債務人的行為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形;

(2)守約方具有確鑿證據證明對方具有上述情形;3、違約方不願提供適當的履行擔保。對於預期違約,守約當事人依法選擇下列救濟方式來追究對方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2、自救手段

依《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對於預期違約,守約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權,可單方解際合同,並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失。此規定比較適合明示毀約。但對於默示毀約而言,因恐難以掌握對方違約的確切證據,故守約方不宜而採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參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規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準備,以避免擴大自己的經濟損失;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在預期間內提供適當的履行擔保。若對方當事人在處理期間內不能提供適當擔保,應視為對方明示毀約,此時可依法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此種自助措施與行使不安履行抗辯相似。

在當代社會不管是什麼樣類型的合同,尤其是運輸類型的合同,在發生違約的時候,對方要求進行賠償完全是可以的,如果雙方當事人不能夠關於賠償金額達成一致的話,可以通過訴訟方式來進行解決,法院一般情況下會按照實際損失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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