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期權合約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9W

金融工具期權合約是什麼?期權合約是一種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分為看漲期權、看跌期權、歐式和美式期權等,主要是看漲和看跌兩種,按照規避風險來區分,分別為向賣方購買和賣出商品。有不同種類和較大的彈性,需要賣方和買方互相配合,配合也是義務之一。以下是期權合約的相關解釋:

金融工具期權合約是什麼?

一、什麼是期權合約

什麼是期權合約:期權合約產生於1973年芝加哥期權交易所亦作:期權。期權合約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

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option premium)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writer)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

期權的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權利金後,就獲得這種權利,即擁有在一定時間內以一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出售或購買一定數量的標的物(實物商品、證券或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合約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買方、賣方、權利金、敲定價格、通知和到期日等。

期權合約是一種賦予交易雙方在未來某一日期,即到期日之前或到期日當天,以一定的價格——履約價或執行價——買入或賣出一定相關工具或資產的權利,而不是義務的合約。期權合約的買入者為擁有這種權利而向賣出者支付的價格稱為期權費。期權合約是關於在將來一定時間以一定價格買賣特定商品的權利的合約。

期權的標的資產包括:股票、股票指數、外匯、債務工具、商品和期貨合約。期權有兩種基本類型,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亦稱買入期權和賣出期權。看漲期權的持有者有權在某一確定時間以某一確定的價格購買標的資產。看跌期權的持有者有權在某一確定時間以某一確定的價格出售標的資產。期權合約中的價格被稱為執行價格或敲定價格。合約中的日期為到期日、執行日或期滿日。

美式期權可在期權有效期內任何時候執行。歐式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在交易所中交易的大多數期權為美式期權。但是,歐式期權通常比美式期權更容易分析,並且美式期權的一些性質總是可由歐式期權的性質推導出來。

需要強調的是,期權賦予其持有者做某件事情的權利,持有者不一定必須行使該權利。這一特點使期權合約不同於遠期和期貨合約,在遠期和期貨合約中持有者有義務購買或出售該標的資產。請注意,投資者簽署遠期或期貨合約時的成本為零,但投資者購買一份期權合約必須支付期權費。

(一)基本類型一:看漲期權

指期權買入方按照一定的價格,在規定的期限內享有向期權賣方購入某種商品或期貨合約的權利,但不負擔必須買進的義務。看漲期權又稱“多頭期權”、“延買權”、“買權”。投資者一般看好黃金價格上升時購入看漲期權,而賣出者預期價格會下跌。

(二)基本類型二:看跌期權

指期權買方按照一定的價格,在規定的期限內享有向期權賣方出售商品或期貨的權利,但不負擔必須賣出的義務。看跌期權又稱“空頭期權”、“賣權”和“延賣權”。在看跌期權買賣中,買入看跌的投資者是看好價格將會下降,所以買入看跌期權;而賣出看跌期權方則預計價格會上升或不會下跌。

部分期權有着內在價值。期權的時間、交易品數量和價格都是特定的,買入和賣出者必須在特定時間履行資產權利和各自的義務,分為美式和歐式。基本類型有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期限和價格仍是固定的。關於期權有法律糾紛可以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