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待遇單位委託書應該怎麼寫 - 對傷者有影響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2W

現在很多公司出現工傷意外後,會讓員工寫一封委託書由公司全權處理員工相關的工傷保險問題,很多家屬對於這份委託書是否會對自己的權益產生影響產生了很大的疑問,那麼工傷待遇單位委託書應該怎麼寫?對傷者有影響嗎?

工傷待遇單位委託書應該怎麼寫?對傷者有影響嗎?

委託書

(工傷職工或供養親屬)現委託 (用人單位)的 (被委託人)辦理 (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的事宜。代理權限:全權代理,代領工傷保險待遇。

委託人: (受傷人員簽字、手印)

被委託人: (簽字、手印)

用人單位法人簽字、蓋公章

是否必須交給到位委託辦理?

一、一般工傷賠償是按照評定的傷殘級別,要求公司和社保部門進行相應的賠償,一般社保部門的賠償是由勞動者親自帶上相應的資料去辦理,你可以不給;

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賠償項目有哪些?

職工身體受到傷害,構成工傷,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1、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誤工費(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醫療費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交通食宿費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

工傷待遇單位委託書應該怎麼寫?對傷者有影響嗎?一般很多公司在員工出現工傷之後都會讓員工選擇是否自己進行辦理還是公司代為辦理,如果公司可信度高的話可以交給公司代理,自己也有權利選擇自己全權處理相關問題,公司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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