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不予處罰的情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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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是政府工作人員,在路上檢查過往車輛的時候,如果駕駛人不接受罰款逃跑的,公安機關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對其行政拘留,這是行政處罰手段,當然,不是所有違法行為都被處罰。那麼,行政處罰不予處罰的情況有哪些?如果當事人未成年、違法情節輕微或者是精神病人的,可以免於處罰,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行政處罰不予處罰的情況有哪些?

一、行政處罰不予處罰的情況有哪些?

1、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未滿14週歲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發育成熟,還不具備瞭解自己行為的性質、意義和後果的能力,也不具備自覺地控制自己行為和對自己行為承擔責任的能力。所以,不滿14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其監護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3、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二、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1、行為罰

行為罰又稱能力罰,是指行政主體限制或剝奪違法行為人特定的行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僅次於人身罰的一種較為嚴厲的行政處罰措施。

(1)責令停產、停業。這是行政主體對從事生產經營者所實施的違法行為而給予的行政處罰措施。它直接剝奪生產經營者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權利。只適用於違法行為嚴重的行政相對方。

(2)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這是指行政主體依法收回或暫時扣留違法者已經獲得的從事某種活動的權利或資格的證書。目的在於取消或暫時中止被處罰人的一定資格、剝奪或限制某種特許的權利。

2、財產罰

財產罰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對違法行為人給予的剝奪財產權的處罰形式。它是運用最廣泛的一種行政處罰。

(1)罰款。指行政主體強制違法者承擔一定金錢給付義務,要求違法者在一定期限內交納一定數量貨幣的處罰。

(2)沒收財物(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將違法行為人的部分或全部違法所得、非法財物包括違禁品或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收歸國有的處罰方式。

通過小編的介紹,大家應該知道了行政處罰不予處罰的情況有哪些,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如果被處罰當事人未滿十四歲、違法情節輕微認錯態度良好或者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免除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作出這樣免於處罰的決定,要建立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必須做到科學嚴謹。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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