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聽證期限是多長時間?
一、行政處罰聽證期限是多長時間?
行政處罰法對聽證時間的期限主要分為三類,總結如下:
(一)申請時間: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提示:行政許可的聽證申請是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5日內提出
(二)組織時間:無規定
提示:行政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後20日內組織行政許可的聽證
(三)告知時間
在舉行聽證的7日前將相關事項通知當事人
二、行政處罰聽證時間期限的法律規定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三)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有權申請回避;
(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代理;
(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七)聽證應當製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當事人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有異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三、行政處罰聽證的其他注意事項
(一)行政處罰聽證的情形
1.責令停產停業;
2.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
3.較大數額的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
(二)申請聽證的方式
書面或者口頭
(三)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啟動
依申請
提示:行政許可的聽證可以依申請或依職權
(四)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形式
公開,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除外。
(五)迴避
聽證應由行政機關指定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如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利害
有權申請回避。
(六)程序
當事人對違法事實和證據可提出申辯並質證,雙方可以進行辯論。
(七)案卷排他
聽證應制作聽證筆錄,由當事人簽章;筆錄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重要依據之一。
提示: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八)聽證費用
免費,即不收取任何費用費
行政處罰聽證的期限包括申請時間,組織時間還有告知時間三種期限,每一種期限基本上都有相關的時間限制,相關的行政機關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事項,通知當事人,組織聽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