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聽證會結束有時間限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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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些從事行政工作而犯下過錯的人,都會給予相應的懲罰,這不僅是保障自身的利益,同時也是用人單位應該行駛的基本權利。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講解,有關行政處罰聽證會結束的詳細細節,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同時也希望大家提出寶貴的意見。

行政處罰聽證會結束有時間限定嗎?

一、行政處罰聽證會結束有時間的限定嗎

根據我國相關規定行政處罰聽證會結束有時間限制,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二、行政處罰與行政複議什麼區別呢?

行政處罰聽證應在行政處罰決定做出之前,向做出決定的機關提出申請。

行政複議在行政處罰決定之後,向決定的上一級機關提出複議申請。聽證會舉行之後,行政機關可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決定生效後可以馬上執行,也可以視情況暫緩執行。行政強制措施是行政行為,不是行政處罰。

前者多是後者的調查階段的一個措施,一般情況下,對二者都可以提起復議或訴訟。

三、聽證手續

1、聽證申請人應當在收到公安機關聽證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向發出聽證告知書的公安機關的法制辦公室(處、科)書面提出聽證要求。

2、聽證申請人以郵寄掛號信方式提出聽證要求的,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準。

3、聽證申請人直接送達聽證申請的,以公安機關收到的日期為準。

通過維權保障自身基本利益,同時也是減少犯罪發生的概率。中國是一個以法治國的國家,是一個以人民當家做主的國家。所以作為一個合格的公民,守法是最基本的事情,是非常重要的。以上就是對行政處罰聽證會結束細節進行的簡要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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