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查封扣押依據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查封、扣押應當由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實施,其他任何行政機關或者組織不得實施。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規定,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地方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六條
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託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市場監管查封扣押依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