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由該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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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施了行政侵權行為之後,一般都是會受到行政處罰的。商業生產部門在成立之後,需要履行以最有益於消費者的原則,生產產品,否則需要按照既定的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由的規定,由行政機關判處行政相對人承擔相應的處罰。

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由該如何確定?

一、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由該如何確定?

對於違反了安全生產辦法的行為,都是案由。

二、行政處罰決定的種類

行政處罰種類,是指行政處罰外在的具體表現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的規定,行政處罰有以下7種:

1、警告。是國家對行政違法行為人的譴責和告誡,是國家對行為人違法行為所作的正式否定評價。從國家方面説,警告是國家行政機關的正式意思表示,會對相對一方產生不利影響,應當納入法律約束的範圍;對被處罰人來説,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對當事人形成心理壓力、不利的社會輿論環境。適用警告處罰的重要目的,是使被處罰人認識其行為的違法性和對社會的危害,糾正違法行為並不再繼續違法。

2、罰款。是行政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人強制收取一定數量金錢,剝奪一定財產權利的制裁方法。適用於對多種行政違法行為的制裁。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佔有的,通過違法途徑和方法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沒收非法財物,是行政機關將行政違法行為人非法佔有的財產和物品收歸國有的制裁方法。

4、責令停產停業。是行政機關強制命令行政違法行為人暫時或永久地停止生產經營和其他業務活動的制裁方法。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是行政機關暫時或者永久地撤銷行政違法行為人擁有的國家准許其享有某些權利或從事某些活動資格的文件,使其喪失權利和活動資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是治安行政管理機關(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1)人身自由罰:包括行政拘留和勞動教養。

(2)行為罰:主要形式有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執照等。

(3)財產罰:主要形式有罰款、沒收財物(沒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

(4)聲譽罰:主要形式有警告、責令具結悔過、通報批評等。

只要有損害於消費者的行為,就都屬於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由,此時,可以請求判處行政處罰的責任主體,可以按照既定的程序的規定,向相關機關提出救濟請求。但是並非是所有類型的請求,都是會被受理的,需要提供對方實施了侵權行為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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