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調查終結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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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調查終結時限

行政處罰是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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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處罰了,行政處罰調查時限有多久的

有關行政處罰調查時限,不同的單位系統,有不同的案件辦理程序。從立案時間算起,到做出處罰決定一般不超過三個月,但是,其中要扣除鑑別、鑑定、分析等花費的時間。如果不能及時做出處罰還可以經上級批准延長辦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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