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務行政處罰減輕處罰的條件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7W

在實踐中,我們很多人可能都會接觸到有關行政處罰減輕處罰的情形的這類的問題,但是因為我們對此不是很瞭解,所以很多的東西都不是很清楚。

税務行政處罰減輕處罰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

未滿14週歲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發育成熟,還不具備瞭解自己行為的性質、意義和後果的能力,也不具備自覺地控制自己行為和對自己行為承擔責任的能力。所以,不滿14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其監護人加以管教。

第二十六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七條規定,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適用從輕或減輕處罰,必須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不得隨意做出從輕或減輕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處罰應當予以從輕或減輕:一是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二是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三是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四是其他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比如生產廠家在得知其出廠銷售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後,主動採取相應的追回等措施,及時回收了該批不合格產品,儘可能避免給消費者造成危害及損失的;行政相對人主動向行政機關檢舉或揭發其他製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並經查證屬實的;銷售者銷售屬於《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三條規定禁止銷售的產品,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該產品為禁止銷售的產品,且如實説明其進貨來源的等等,都是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條件。另外,對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行政機關也應適用從輕或減輕處罰。

所以綜合全文所述的那樣,納税人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及時納税,千萬不能做出違法的事情來,即使違反了法律,只要配合行政機關就會減輕自身的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