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已過強制執行期限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2W

一、行政處罰已過強制執行期限怎麼辦?

行政處罰已過強制執行期限怎麼辦?

如果已超過期限,那隻能找被執行人商量,看他能否主動履行。如果對方不履行,那隻能是失去了勝訴的權利。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間為兩年。 申請執行是小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強制執行申請條件

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納税人或者其他税務當事人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税務機關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税務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的,一審人民法院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對應當歸還的罰款或者應當給付的賠償金,通知銀行從該税務機關的帳户內劃撥;

2、在規定期限內不執行的,從期滿之日起,對該税務機關按日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

3、向該税務機關的上一級税務機關或者監察、人事機關提出司法建議。接受司法建議的機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將處理情況告知人民法院;

4、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5、納税人或者其他税務當事人對税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税務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三、《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綜合上面所説的,行政處罰所判決的結果如果當事人不履行的話,那麼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在執行的時候發現了執行時間已超過了,那麼這就意味着自己的權利也會消失,法院也不會再受理自己的訴求,所以,自己的權利就一定要儘快的把握。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