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責任訴訟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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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違約責任訴訟時效最新是多久?

違約責任訴訟時效是多久?

三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過錯責任的原則是指發生合同違約責任後,只有違約方有過錯的情況下,才能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雖有違約事實,但其對違約沒有故意或者過失的過錯,則不承擔違約責任。

過錯責任雖有一定的合理之處但也有弊端,增加守約方舉證的困難,增加了法院認定事實的難度,適用它有很大的隨意性,因違約發生的糾紛,違約方違約過錯程度很難有一個準確的量化標準按過錯大小的劃分實際上為審判人員主觀確定帶來較大的隨意性,也不能排除人情關係對過錯責任認定使其更大程度上的隨意性。

過錯責任原則是行為人基於自身的過錯而承擔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可分為一般過錯責任原則和推定過錯責任原則。前者要求受害人舉證證明加害人有過錯以及過錯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後者要求加害人舉證證明自身沒有過錯以及自身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否則推定加害人有過錯。

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1、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範圍: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但不包括非財產損失,即精神損害。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雙倍返還)

限制規則:合同預見規則、減輕損害規則、損益同銷規則。

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合同的違約責任可以在相應的訴訟時效內進行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包括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繼續履行,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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