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牌證在什麼部門辦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1W

辦理門牌及門牌證需攜身份證、購房協議書及票據、建房證等能夠證明房屋產權的有效證件到區劃地名辦辦理。具體要求如下:
第一,房地產開發公司集中辦理門牌及門牌證的,應提供建築物的設計分佈圖以及各居住户的姓名;
第二,房屋屬公房的,應當由產權單位出具居住證明;
第三,產權單位已破產的,證明可由房屋所在地的居委會出具;
第四,辦理門牌證變更手續的,應當説明變更原因並提供相關的法律文書,如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房屋買賣合同等。
《房屋登記辦法》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本辦法所稱房屋登記機構,是指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負責房屋登記工作的機構。

門牌證在什麼部門辦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