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和雙倍工資有什麼區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4W

一、加班費和雙倍工資有什麼區別?

加班費和雙倍工資有什麼區別?

兩者的適用情況是不同的,加班費是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雙倍工資的待遇一般適用於勞動者未簽訂勞動合同時。

二、加班費標準

按照三倍工資發放,根據勞部發[1994]《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3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 視爲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對於在週末進行加班工作的勞動者是可以獲得雙倍工資的待遇的,但不同加班時間所計算的標準是不同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管理部門諮詢瞭解,如果用人單位拒不發放加班費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並按照規定的程序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