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勞動合同辭職的流程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一、籤勞動合同辭職的流程是什麼

籤勞動合同辭職的流程是什麼

員工離職流程:

離職申請--離職審批--離職交接--薪資覈算--離廠

1.離職申請:辭職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其他離職形式由其直接主管填寫。正式員工辭職需提前1個月申請(以部門負責人簽署後的《員工離職申請單》提交到人力資源部之日起算)。

2.離職審覈:《員工離職申請單》經相關人員審覈後生效。

3.離職交接:離職到期之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離職員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並由相關人員填寫《員工離職交接表》。離職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所在部門:工作、工具、資料等交接,由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課長級以上應有交接清單,其他員工如交接事項較多應另附清單。

財務部:對離職員工借支狀況進行審覈,由經辦人及財務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人力資源部:收回離職員工員工證、考勤卡、飯卡、工作服等物品,辦理退宿手續,計算員工考勤(實際工作日截止到通知離職日前一天),由經辦人及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離職員工:在《員工離職交接表》上,對離職交接內容簽名確認。

4.薪資覈算:

辭職人員統一在每月實際發薪日結清所有薪資。

辭退和開除人員在離職3日內結清所有薪資,如造成公司損失的,在薪資中扣除。由人力資源部填寫《離職員工工資發放通知單》,報給財務部,由財務部統一造冊發放。

5.離廠:離職員工辦理完上述手續後,由人力資源部開具《行李放行條》,離職員工憑《行李放行條》攜帶

二、簽完勞動合同能辭職嗎

勞動者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是不可以隨時辭職的,對於勞動者辭職並不是太麻煩,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但是後續所需承擔的辭職帶來的義務和責任往往都比較複雜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以後也是可以進行辭職的,但是需要走正常的辭職程序,也就是需要提前30天和用人單位進行協商辭職,然後需要辦理好交接的工作就可以了,用人單位不能夠隨意的剋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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