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辭退賠償雙倍工作了20年可以請求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2W
新勞動法辭退賠償雙倍工作了20年可以請求嗎?

1、可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給勞動者支付13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這些情形,被用人單位辭退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3、用人單位違法辭退勞動者,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需要給勞動者雙倍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工作十年,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向社保局提出申訴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補繳社保,或者透過勞動仲裁委員會調解社保的費用補償。參照《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爲公民身份號碼。

違法的辭退員工那麼就一定要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賠償,而對於賠償的標準就要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資狀況來進行計算,所以,勞動法需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同時遵守,這樣才能更好的維持雙方的勞動關係

只要是勞動者沒有重大過錯的,用人單位進行辭退勞動者的,都是要根據勞動者的薪資以及工齡進行支付經濟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不進行支付的或者是少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到有管轄的人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用人單位是不得隨意解除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的,只有在勞動者符合法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的,比如說嚴重的違紀的,此時用人單位享有主動辭退勞動者的權利,作爲勞動者一定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