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擔保欠錢人不還錢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2W

一、做了擔保欠錢人不還錢怎麼辦?

做了擔保欠錢人不還錢怎麼辦?

做了擔保欠錢人不還錢領導人需要為此承擔還款的義務。如果在擔保時寫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償還,負責擔保,那麼就是一般保證,法律上對一般保證是這樣規定的,當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償還(申請執行後,不能執行),才可以執行保證人的財產。

如果在擔保人沒有寫任何以上內容,那麼就是連帶保證,債權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錢,也可以向保證人要錢。連帶保證的責任比較重。

擔保方式指的就是擔保法規定的用擔保權責實現的方式,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留置和定金五種方式,尤其是保證屬於的就是人保了,我們經常所説的信用保證指的就是屬於物保性質。擔保行為的使用範圍的問題,在權責擔保法律的關係中,其他的不當得利之債、可以為之設立擔保的民商活動很豐富。

二、追討公司債務的法律方法是什麼?

法律訴訟法律訴訟是供應商為收回債務人欠款所作的最後努力。追討公司債務的法律方法有以下幾個:

1、委託專業合法追帳機構進行追收(比如律師)供應商把逾期帳款委託給律師追收是一種商業性的懲罰措施,同時也是供應商所作的最後努力的一部分。

2、訴前證據準備。首先,要確認債務人的投訴已經解決,避免在法庭上面臨債務人的反訴請求。其次,要確認債務人有足夠資產清償債務,否則即使獲得有利於自己的判決也無法執行。

3、訴訟財產保全。對被告的動產或不動產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是保證判決能夠迅速執行的重要方式。但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時,需要向法院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

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很多人借款的時候都會進行一些擔保,比如説有一些保證人在欠款人不還款的情況之下,就需要有保證人來承擔還款的義務,但是還款的義務並不是永久的,是有一定期限規定的。超過期限就不需要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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