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質押合同生效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3W

一、專利權質押概念

專利權質押合同生效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專利權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擁有的專利權擔保其債務的履行,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情況下,債權人有權把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專利權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的物權擔保行為。

二、專利權質押的特徵

(1)專利權質押的標的物是權利——專利權中的財產權作為標的。動產質押的標的物則是動產。其他權利質押的標的物是各種不同於專利權的權利。

(2)在專利權出質期間,質權人是絕對沒有權利許可他人使用或轉讓該出質的權利的,質權人只有佔有和保全該權利的權利。

(3)在專利權出質期間,維持專利權本身的一切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如專利年費、專利規費等。但質權人如認為該出質的權利可能對自己有益,也可自己出費用,對這些費用,質權人有權請求出質人補償。

(4)專利質押登記生效。動產質押要把質物交付質權人生效。但是,專利質押除訂立質押合同外,還必須辦理出質登記,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三、用以出質的專利權應具備以下條件:

(1)專利權必須有效。專利權具有時間性,而為了保障債權實現,必須保證質物是無可爭議的有效專利。證明專利權有效的文件包括專利證書、年費繳納憑證、專利登記簿等。

(2)作為質物的是專利權中可轉讓的財產權,即因取得專利權而產生的具有經濟內容的權利,係指獨佔權和由此派生的許可權、轉讓權、標記權等。

四、專利權質押合同生效的時間

專利質押登記即生效。動產質押要把質物交付質權人生效。但是,專利質押除訂立質押合同外,還必須辦理出質登記,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從上,我們瞭解到專利權質押合同一經登記便具有法律效力。且《專利權質押登記辦法》就專利質押合同做了相關規定,為了確保質權人與出質人的自身利益,應協商一致才到有關部門進行登記。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內蒙古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