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生效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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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險合同生效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保險合同生效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保險法》

第十三條 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採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

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二、保險合同爭議處理方式有哪些?

(一)協商

協商是指合同雙方在自願、互諒、實事求是的基礎上,對出現的爭議直接溝通,友好磋商,消除糾紛,求大同存小異,對所爭議問題達成一致意見,自行解決爭議的辦法。

協商解決爭議不僅可以節約時間、節約費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協商過程中,增進彼此瞭解,強化雙方互相信任,有利於圓滿解決糾紛,並繼續執行合同。

(二)仲裁

仲裁指由仲裁機構的仲裁員對當事人雙方發生的爭執、糾紛進行居中調解,並做出裁決。仲裁做出的裁決,由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製作仲裁決定書。申請仲裁必須以雙方自願基礎上達成的仲裁協議為前提。仲裁協議可以是訂立保險合同時列明的仲裁條款,也可以是在爭議發生前或發生時或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

(三)訴訟

訴訟是指保險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過法院對另一方當事人提出權益主張,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決爭議、進行裁決的一種方式。這是解決爭議最激烈的方式。

綜合上面所説的,保險合同只要雙方協商好,那麼此合同就已經產生了法律的效力,對於雙方的權益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一般在履行自己的義務時就需要按規定進行處理,如果一方因此合同的利益受到損失的話,那麼就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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