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起訴擔保人勝訴的可能性有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5.98K

一、非法集資起訴擔保人勝訴的可能性有嗎?

非法集資起訴擔保人勝訴的可能性有嗎?

只要有證據對於自己的勝訴可能性就會很大。但如果擔保人是被債務人欺騙進行擔保的,擔保人不對擔保債務承擔責任,如果擔保人知道是非法集資的情況下,要對債務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二、集資詐騙罪與一般詐騙罪的區別有哪些?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

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集資詐騙罪實際上是一種特殊的詐騙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詐騙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詐騙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兩者區別主要是:

1、犯罪的對象不同。集資詐騙罪的對象是不特定多數人的用以集資獲利的資金,包括金錢與財物;但後罪即詐騙罪的對象則是特定的,即行為人是針對某一特定的人或單位去實施詐騙行為並獲取其錢財。

2、客觀行為的表現形式不同。詐騙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直接使被騙人交付財物的行為,被騙人交付財物既可以是為了投資營利,亦可以是購買某物。集資詐騙罪與詐騙罪而言,集資詐騙罪行為是被包容的法條屬特別法條,因此,對以詐騙方法騙取集資的,應當以集資詐騙罪定罪科刑。

當犯罪分子的行為觸犯的是集資詐騙罪,則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綜合上面所説的,非法集資就是利用不合法的手段而騙取他人的錢財,對於此行為作為受害的一方是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徑來處理,如果集資的主要人員不在,那麼也是可以對擔保人進行起訴,只要拿到擔保人共同參與集資的犯罪證據,對於自己的勝訴權利就會很大。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