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擔保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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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偶擔保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配偶擔保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配偶擔保的法律規定是配偶可以作為擔保人對此提供一定的擔保。可以採用的債權擔保方式主要有: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留置;定金;代位權。

(一)保證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二)抵押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可以抵押財產有哪些?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三)動產質押

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四)權利質押

1、可以質押的權利有:

(1)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

(2)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4)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2、可以質押的權利有:

(1)匯票、支票、本票;

(2)債券、存款單;

(3)倉單、提單;

(4)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5)可以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6)應收賬款;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五)留置

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留置權主要適用於 :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法律規定可以留置的債權。

(六)定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日常生活當中,現在提供擔保是比較常見的一種方式,但是想要成為擔保人的話,那麼必須要符合法律當中所規定的具體的條件,通常情況下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而且年齡上也是有限制的,至於配偶也是可以成為擔保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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