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抵押合同都丟了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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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房合同抵押合同都丟了怎麼處理

購房合同抵押合同都丟了怎麼處理

(一)購房合同丟失後根據不同的情況需要不同的解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1、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

如果是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的,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2、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但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

如果是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有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丟失的,應在報紙上刊登合同作廢的聲明,到期滿後,拿着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包括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税。

3、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後

如果是在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好銀行按揭手續後丟失的,則購房者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註銷了,要換成新的合同。

儘管購房合同裏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根據《民法典》最新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則需要和銀行籤變更協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一般情況下,我們自己手上都只有一份合同,主要作用是在交房或者房產證下來之前辦户口、辦居住證用的。其餘用來辦房產證和按揭貸款的合同已經被開發商提前收走了,所以自己的那一份弄丟了是不會影響到按揭和辦理房產證的。

如果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不給你蓋章的話,還有一個辦法可以證明房子是你的,那就是找銷售幫忙去複印一份購房合同,然後自己帶上身份證去房管局打印一張備案表,也能證明這個房子是你買的。

(二)銀行抵押合同丟了建議到銀行開具證明或者要求提供貸款合同補辦手續,按照銀行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即可,至少銀行有留底,複印證明與原件一致等等。具體向銀行諮詢,畢竟各銀行要求不一致。

二、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税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購房合同抵押合同都丟了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購房合同根據丟失的時間不同,按照三種不同的方式進行處理,抵押合同丟失需要去辦理抵押的銀行開證明並補辦,總之,合同是維護大家合法權益的有效法律文件,大家需要妥善保管不要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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