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合同丟了怎麼辦 - 購房合同丟失後的產權要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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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購買的是現房。
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户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户登記手續,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購買的是期房。
並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購房合同丟失後的產權怎麼辦理:
如果是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的,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有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丟失的,應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期滿後,拿着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八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現售前將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符合商品房現售條件的有關證明文件報送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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