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和擔保的關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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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押和擔保關係

抵押和擔保的關係是什麼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某些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它是一種承諾,是對擔保人和被擔保人行為的一種約束。擔保一般發生在經濟行為中,如被擔保人到時不履行承諾,一般由擔保人代被擔保人先行履行承諾。擔保一般有口頭擔保和書面擔保。 民法典上的擔保,又稱債權擔保、債的擔保、債務擔保,是個總括的概念,內涵豐富,外延極廣。擔保是總的概念,保證、抵押、質押、留置是擔保的具體形式。 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種債的擔保形式。

二、擔保和抵押的意義

抵押、增強了客户的信譽觀念,提高了銀企經濟效益。客户在辦理抵押貸款後,在獲取貸款運用時,也有了按期如數歸還貸款的壓力。從而,有利於搞活金融、搞活經濟、搞活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抵押貸款對貸款客户的約束力較之信用貸款大大增強了。企業一旦破產,信用貸款只是一種普通債權,銀行只能以普通債權人的身份,參與破產企業財產的分配,無權要求優先受償。擔保債權的設立,債務人不但如願取得貸款,而且仍舊可以處分或用益擔保物。尤其是在物的擔保中,債務人既達到了貸款的目的,同時又使其特定擔保物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即物的價值和使用價值都起到了應有的作用。資金融通的雙重意義在這裏得以充分顯示。

擔保包括了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四種具體形式。在我國,實行抵押制度,當今社會,擔保行業與日俱增。在債務中不履行債務的時候具有優先受償權,使債權的安全性更高。也是與我們現階段的經濟制度相適應的。這就是本站小編今天帶給您的抵押擔保的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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