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債務如何認定 - 要共同承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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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債務如何認定,要共同承擔嗎

關於夫妻在離婚時的債務,法律要求是必須要進行處理的,但是這個離婚債務包括了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需要先對離婚債務進行認定後,才能作出處理。那麼對離婚債務該如何進行認定呢?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進行具體瞭解。

一、離婚債務如何認定

執行中,對所涉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執行機構首先應依執行依據中的認定作出判斷。執行依據中沒有對債務性質作出明確認定,申請執行人未申請追加被執行人配偶(包括原配偶,下同)為被執行人的,按被執行人個人債務處理。

執行依據中沒有對債務性質作出明確認定,申請執行人主張按被執行人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並申請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機構應當進行聽證審查,並根據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應當認定為被執行人個人債務的,作出不予追加決定;

(二)須另行訴訟確定債務性質的,作出不予處理決定;

(三)除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和執行中不直接判斷債務性質的情形外,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裁定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為被執行人。

離婚債務如何認定,要共同承擔嗎 第2張

二、離婚債務要共同承擔嗎

這種情況要具體分析,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婚前個人債務,在夫妻離婚時,離婚債務另一方不進行承擔。婚後個人所負的債務,如果沒有用於家庭生產、生活、經營等事宜,而只是用於個人的事件上,另一方也沒有承擔的義務。如果在婚後個人所負的債務用於改善夫妻共同生活條件、子女撫養、老人贍養等事宜上,夫妻離婚時應共同承擔債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債務如何認定,要共同承擔嗎 第3張

現實中,區分離婚債務當中的個人債務與共同債務,主要就是為了能夠在離婚分割時知道哪些是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擔,而哪些則不需要。一般來講,要是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話,就要由其雙方共同承擔,並且承擔的是一個連帶清償責任。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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