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出借方違約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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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合同借出方違約金是多少?

借款合同出借方違約金是多少?

借款合同借出方的違約金最高是不能夠超過解除本金的百分之三十的,簽訂合同後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以及違約金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如果違約後不支付違約金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到法院起訴。

違約金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若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可以按照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借款合同訴訟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只有借款時間,並未約定還款時間的,債權人即可以在三年訴訟時效到期之前,也可以在認為債務人經濟狀況惡化,無力償還欠款時隨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借條上明確約定還款時間時,則訴訟時效的計算自約定的還款時間起3年內。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在簽訂借款合同的時候就可以看看它的有效期是多長,同時債權人要能夠留意時間,如果到了時間借款人還沒有還錢就要及時催債。

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糾紛解決方式】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第二百三十四條 【物權確認請求權】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第二百三十五條 【返還原物請求權】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條 【排除妨害請求權】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第二百三十七條 【物權復原請求權】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二百三十八條 【物權損害賠償請求權】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借款合同如果只寫了借款的日期沒有寫還款日期的話訴訟時效一般就是三年的時間。在三年的時間內,出借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訴或者是強制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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