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如何寫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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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民間借貸中,當事人該如何寫借條嗎?如果借條寫的不對,那麼會影響借條的法律效力,最終影響的還是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下面,為了幫助各位瞭解借條如何寫的問題,本站網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介紹。

民間借貸如何寫借條

1、借款時宜寫“借條”,不能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而欠收是雙方基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係。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藉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2、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明確寫入借條中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是口頭約定,而沒有明確寫入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範圍內約定利息,這都是合法的。其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3、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的具體年月日明確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後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4、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的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係較密切,也不泛是親戚關係,有的人在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5、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實踐中,人們常常將欠條與借條弄混淆,具體書寫的時候也比較隨意,而這樣往往會導致糾紛的產生,最終影響的還是當事人的利益。要是你遇到什麼借條糾紛的話,可以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尋求法律幫助,我們隨時為您解決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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