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找債務人的財產 - 債務人轉移財產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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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不動聲色地將自己的財產進行轉移隱藏是債務人逃債慣用的方式,而要想防止債務人轉移財產,就需要債權人查找債務人的財產,然後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此時,應該如何查找債務人的財產呢?而在查找債務人財產時,若發現債務人轉移財產了怎麼辦?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為您進行介紹。

如何查找債務人的財產 債務人轉移財產了怎麼辦

一、如何查找債務人的財產

查找、掌握借款人、擔保人等債務人的財產,尤其是有效資產(既債務人所擁有的能夠變現用以償還到期債務的資產)是訴訟清收活動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是決定訴訟成效的最關鍵因素之一。

掌握和控制了債務人的有效資產就意味着掌握了訴訟的主動權,是迫使債務人接受債務(貸款)重組、以物抵債、訴訟或執行和解的最重要的砝碼和殺手鐗。如果不掌握債務人的有效資產,所得到的訴訟結果只能是一紙“法律白條”。

對債務人有效資產的查找,應當貫穿於整個授信過程中,包括授信前、授信中、逾期後的非訴訟催收、訴前準備、訴訟中、執行中等授信和風險管理的全過程。在授信前、時,銀行要求債務人準確填寫申報主要財產清單,信貸人員、盡職調查人員應認真逐項核實債務人主要資產清單,包括財產。

二、債務人轉移財產了怎麼辦

1、提起撤銷權之訴

《合同法》第74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2、提起確認轉移財產逃避債務行為無效之訴

《民法通則》第58條規定:“下列民事行為無效: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6)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

(7)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②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④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上述兩條法律規定是債權人提起確認債務人、第三人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債務行為無效的法律依據。

3、提起行政撤銷之訴或確認行政行為違法之訴

4、依法對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債務、第三人及其它相關人員提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刑事控告

根據1997年《刑法》第313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對犯此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上文中都有詳細為您進行了介紹,希望這些內容能夠給您帶來幫助。在債務產生後,如果債務人不動聲色地轉移財產,將會導致債權人即使打贏了債務官司,在執行時也會因為債務人沒有資產可供執行而導致債權人的債權得不到有效實現。因此,債權人要重視對債務人財產的查找。如果發現債務人有轉移財產的行為,就要及時收集好相關的證據。在此過程中,如果您有遇到困難,建議您向債權債務律師諮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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