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糾紛法庭如何調解借款人失蹤?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1W

一、借貸糾紛法庭如何調解借款人失蹤?

借貸糾紛法庭如何調解借款人失蹤?

無法調解,可以缺席審判。人民法院對借貸糾紛案件立案後,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法院可以調解,法院調解可以由一名審判員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也可以邀請有關人員或者單位協助。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儘可能就地進行。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

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於是否“借貸關係明確”。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借貸關係明確”的證據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中止訴訟”。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如果已還款應當拿回借條並且銷燬。如債務人忘記拿回借條,又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已經還款,債權人又留有借條,那可能面臨債權人再次要求還款的風險。建議還款後要及時拿回借條。

如果有擔保人,此時可以向擔保人主張債權,但前提是要滿足條件要求。債權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向欠債人討債。也可以先向法院申請宣告欠債人失蹤或者死亡,之後向欠債人財產代管人或者繼承人主張債權。

二、債務人玩失蹤該怎麼處理?

1、債務上設有保證人的,向保證人主張債權

為了保障債權的實現設立保證人,如果到期債務無法清償或不可能清償,由保證人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2、向法院提起訴訟

有的債權人可能會提出疑問,明明欠款人已經找不到了,又怎麼向法院訴訟呢事實上對被告下落不明,無法當面送達開庭通知的被告,法院會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時間一到,不論被告是否看到該公告,都視為已經送達。

在現實生活中,借貸糾紛是非常發生的,發生借貸糾紛後,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而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前,可以進行調解的,如果有借條,屬於民事糾紛,即使報警,警察一般不會受理,會告知去法院起訴;現在要考慮起訴的問題,法院受理後,找不到被告,登報公告送達法律文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