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按期還款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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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踐中,一些不講誠信的借款人,就會逾期還款,甚至是不還款。那麼,在借款活動中,如果借款人不按期還款出借人應該怎麼辦呢?這時您可以去法院訴訟,而去法院訴訟就一定了解訴訟時效。那當事人應該怎麼確定借款的訴訟時效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解説。

借款人不按期還款該怎麼辦

一、借款人不按期還款該怎麼辦

1、注意民間借貸催討

有句俗話叫“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還仍然存在着不講信用的人,他們有的到期不還,有的借整還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項已經超過雙方民間借貸借條約定的還款期限,但借款仍未歸還的,出借人就要考慮催討,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內返還借款。

2、民間借貸逾期不還要及時起訴

借貸雙方權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應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超過二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

3、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

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逾期還款計劃,同時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二、怎麼確定借款的訴訟時效

1、有還款期限的借款時效

民間借款糾紛的訴訟時效制度一般適用兩年的一般時效制度,有償還期限的,借款到期後,借款人沒有返還借款,貸款人明知債權已到期而債務人未能償還欠款,權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的,即明知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借款到期日)兩年內不主張,即認定超過訴訟時效。

2、無還款期限的借款時效

實踐中,無還款期限的借貸合同大量存在,這些糾紛的訴訟時效可以適用特殊的訴訟時效期間。如果符合《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的要求的,可適用二十年的特殊訴訟時效,而非兩年的時效,否則將對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造成損害,有違公平原則。如果無期限借貸合同超過了二十年的訴訟時效提起訴訟的,則喪失勝訴權。但通常以貸款人知道債權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兩年的訴訟時效。超過訴訟時效,原債務成為自然債務,不具有強制執行力。

綜上,是關於“借款人不按期還款該怎麼辦”以及“怎麼確定借款的訴訟時效”的借款的法律材料,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在個人借貸中,一旦產生爭議或糾紛,當事人一定要依法進行處理,只有這樣才能有效的解決糾紛。而如果您不知道就個人借貸該採用哪種方式解決糾紛,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律師,讓律師根據您的具體情況幫您想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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